自9月20日起,我市交管部门在中心城区多个路段启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系统。不少市民想知道,电子眼对“车不让人”的行为究竟是如何抓拍取证的?会不会判断失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抓拍,也要被处罚吗?日前,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为大家详细解答。
市民疑问:电子警察究竟如何识别并抓拍“车不让人”行为?
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如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所对应车道和下一车道的车辆必须让行。通常,系统会自动抓拍4张照片,记录整个违法过程。如图,①为机动车尚未进入斑马线时的状态;②为机动车进入斑马线且阻挡行人正常通行的情景;③为机动车驶离斑马线的情景;④为机动车号牌。如果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其对应车道和紧邻其前方车道的车辆却继续通行,即被视为“车不让人”。
市民疑问:日常交通状况复杂,电子警察不会判断失误吗?
工作人员: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不仅具备拍摄取证功能,还具有智能识别功能。只要行人和车辆进入电子警察的检测区域,系统就会立即根据行人数量、行走方向以及机动车行驶状态进行综合检测判定,当行人及机动车行进方向出现冲突时,便开始抓拍。之后,工作人员还会对电子警察抓拍的照片逐一进行分析审查,确认无误后才会下达交通违法通知书。
市民疑问:驾驶员看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便停下礼让;但此时行人也停下脚步,迟迟不走,驾驶员只好从行人面前驶过斑马线。遇到这种情况,会被处罚吗?
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会被抓拍,但不一定会被处罚。因为交警部门会对所拍摄的现场状况进行反复查看分析,之后才会最终确定是否为“车不让人”。整个判断过程相当审慎,请市民放心。
市民疑问:如果对处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工作人员:如果市民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果申辩理由成立,处罚机关可以申请违法救济,删除资料信息;如果申辩理由不成立,市民可持处罚机关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室提出行政复议。
市民疑问: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会被如何处罚?
工作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20元至50元罚款,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