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公安消防大队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关于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随时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应急处突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遵照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的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针对事件中可能发生的建(构)筑物坍塌、爆炸、毒害、火灾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救援工作,全面加强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参战部队能快速反应、快速集结、快速处置,高效完成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指挥
大队成立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指挥处置,协调中队及其他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下设前沿指挥部和基地指挥部。
(一)前沿指挥部
前沿指挥部负责现场抢险救助组织、指挥、政治宣传鼓动、后勤保障等工作。
(1)救援组
了解掌握灾情及现场救援情况,指挥各班开展救援行动,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2)宣传组
搞好战前动员,了解灾害动态和救援情况,组织现场宣传、鼓动,确定宣传口径,协调新闻报道及发布工作,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
(3)保障组
掌握所需救援物资的数量和储备情况,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及调配,负责救援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参战车辆的油料供应,增援力量的迎接联络等。
三、区域划分
为了更好地保证罗源消防大队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突工作,充分发挥罗源大队的拳头尖刀作用,按罗源县地理位置划分成东北片区(鉴江镇、凤山镇、碧里乡)、东片区(松山镇)、北片区(中房镇、洪洋乡、起步镇)西北片区(霍口乡、飞竹镇、西兰乡)、西片区(白塔乡)中心片区(县区)六个救援区域,以消防大队为机动力量,担负增援周边各片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任务。
(一)罗源县区救援区域划分
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任务,主要依托罗源消防大队力量。由于群体性事件带来的火灾、爆炸、毒害、垮塌等次生危害,按照不低于Ⅱ级响应进行力量调度。大队应根据各片区人员、车辆、装备及距离进行相应的救援区域划分。
(二)县级救援区域划分
针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任务,主要依托辖乡镇各公安机关力量。由于群体性事件带来的火灾、爆炸、毒害、垮塌等次生危害,按照相应的战斗编程进行力量调度。
四、力量调集
(一)调度等级
当周边乡镇发生大规模突发事件时,突发事件辖区公安机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并报备县公安作战指挥中心;罗源县县区区发生大规模突发事件时,由县公安作战指挥中心下达调动命令。
当需要调动本区域周边区域消防力量增援时,由突发事件辖区大队报请支队批准,由支队作战指挥中心下达调动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