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市防汛抗洪工作,预防和处置洪水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和《晋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法防洪;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属地和隶属相结合;坚持统一调度,综合保障;坚持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晋城市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城乡渍劳、山洪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溃口等次生灾害。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等组成,其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
2.1 市防汛指挥组织机构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承担全市防汛抗洪指挥调度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
副 总 指 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晋城军分区参谋长
武警晋城市支队支队长
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市水务局总工
成 员:市水务局、晋城军分区、市委宣传部、武警晋城市支队、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文化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市安监局、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张峰水库建设管理局、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中国石化晋城石油分公司、中国联通晋城分公司、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防办)。为市防指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市防指下设宣传动员组、工程调度组、物资供应救灾组、抗洪抢险组、治安保卫组和卫生防疫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