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特种装备网    发布时间: 2017-01-03     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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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市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减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确保受灾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江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府办发〔2012〕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风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自然灾害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动员社会参与。

        (5)依法加强应急管理,积极开展预案演练,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内江市减灾委员会

        内江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为内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全市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2.2市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为市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对市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2.3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市减灾委办公室工作由市民政局具体负责。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准备

        3.1.1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内江经开区管委会,下同)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每年安排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逐步完善市和县(区)救灾资金分担机制。

        3.1.2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3.1.3自然灾害救助预算资金不足时,各级财政通过预备费保障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需要。

        3.2 物资准备

        3.2.1 市、县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本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采购和储备计划,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2.2 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承担同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任务。县级民政部门应在自然灾害多发和交通不便的偏远居民集中居住点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

        3.2.3 制定完善救灾物资质量技术标准、储备库建设和管理标准,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管理、使用发放要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保障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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